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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修订)
2017-03-08 14:43   审核人:

淮工委发〔2016〕35号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情况,完成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

2.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党内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情况,在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等方面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

3.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个人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5.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等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述职述廉的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三、述职述廉的方法和步骤

中层干部个人的述职述廉与个人的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1.个人总结

中层领导干部要根据述职述廉重要内容的要求,结合学校下达给部门、单位的任务及其分管工作,认真总结本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要以写实的方法做好书面总结,同时填写好“淮海工学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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