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学科与科研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教育 | 实践教学 | 党建工会 | 学生工作 | 校友风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党建工会>>规章制度>>正文
淮海工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2017-03-08 14:57   审核人:

淮工委发〔2016〕50号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现就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二级学院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在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始凭证的前提下,可到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二级学院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二级学院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四、毕业生党员在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积极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在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转给毕业学院党组织,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五、毕业生党员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对超过规定时间未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二级学院党组织应及时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校党组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六、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转组织关系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党委组织部门定期对组织关系接转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校党委将这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明确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和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具体职责,发挥党务工作干部、学生工作干部、辅导员等各方面作用,切实抓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将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关闭窗口

淮海工学院机械与海洋工程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322   邮编:222005